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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清華議員市政總質詢---安南區農地遭污染「失落的土地」真相!?  議員
日期: 2016/5/30
主旨: 郭清華議員市政總質詢---安南區農地遭污染「失落的土地」真相!?
內容:
安南區農地遭污染「失落的土地」真相!?
 “醫”倌禽獸「農地埋爐碴,重金屬毒侵土壤」鎳初步檢測值達一萬PPM,超出管制標準,野蠻遊戲的犯罪常態、慣用手法,農地很難找到乾淨的土!如此囂張"毀人良田",市長您能確定腳下踩的是「土」嗎?教授臉書公開點名民意,廣達5公頃的農地,藉此偷天換日暴利,「有毒土壤」檢測逾管制「這些污染物都不該出現」。披著羊皮的狼及業者,挑戰且漠視公權力,讓旗山案大喇喇在安南區上演,周遭居民在健康堪憂的恐懼中生活?任由淪陷,對地方來說已經是顆不定時炸彈”。土就是土,廢棄物是廢棄物,不管有沒有毒,能不能再利用,廢棄物仍不失其為廢棄物之本質,跟土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。任何廢棄物均不能當作土壤用~!台灣卻用資源物再利用,以環保之名污染乾淨的土地!誰來維護。
 
農業局環保局
 問題:請問農業局,安清路這塊地是否屬於農地?在農地上填廢棄物是否有經過申請?對於農地被作為其他用途,農業局有甚麼可以防範汙染的做法?
 
 
問題:如果是農地,現在被填大量的事業廢棄物,請問環保局,這裡面填的有那些事業廢棄物?比如說這張照片裡面填的是甚麼廢棄物?(焚化爐底渣)
 
問題:請問環保局,目前這塊將近四甲的地,這些被回填的東西,你們有檢測出麼污染的數據?可否讓台江的鄉親可以了解,到底這塊十多年前還是魚塭的好地,到底被倒了麼東西?汙染的狀況到底是如何?這些廢棄土是來自哪裡?
   
問:之前本席曾希望環保局提供給我你們化驗後的數據,但被告知因現在檢察官已介入調查,不方便公開,只可以告訴我,這邊的水樣檢測是有受到汙染,超標的情形,請問,目前水樣採集超標的狀況是如何?
  
問題:
如果水樣檢測是嚴重超標,那代表這邊的土壤已經受到汙染,所以本席想請問,環保局是採取甚麼檢測方法?是溶出還是總量檢測?
 
說明:
1.      如果環保局回答是溶出,那代表環保局將這片土地的廢棄土視為廢棄物,如果檢測超標,那就是有毒廢棄物;如果沒超標,那就是一般廢棄物,依據廢清法的規定,都必須要清除。(只是有毒廢棄物的清除成本比一般廢棄物要高五倍以上)。
2.      如果環保局回答是總量,那就是把這些廢棄土視為土壤,如果超標,那就是代表這塊土地將與中石化安順廠一樣,必須被列為汙染場址,需要進行整治。
3.      如果總量檢測沒超標,就代表不用整治,那就請問環保局,怎麼可能沒超標?依農業局的回答,這塊土地是農地,不知環保局是以一般土壤來看,還是以農地管制標準來看?無法告訴我數據沒關係,請局長只要告訴我有否超標就好!
 
重金屬管制標準(修正後)

管制
項目
農業用地與飲用水
水源水質保護區
一般
地區
工業及產業密集區
砷 (As)
30
30
60
鎘 (Cd)
5
20
100
鉻 (Cr)
總鉻 250
三價鉻1,000 六價鉻 10
六價鉻20
 
銅 (Cu)
400  
400
2,000
汞 (Hg)
5  
20
100
鎳 (Ni)
200
200
1,000
鉛 (Pb)
150
150
300
鋅(Zn)
900
2,000
-

 4.所以,如果這塊地未來要走到清除或整治的地步,環保局打算怎麼做?
從這張圖,可以看出這些焚化爐底渣的堆置與掩埋,常常緊鄰著農田與魚塭,台江好不容易爭取到台江國家公園,不要把安南區視為台南市的垃圾場,甚麼壞東西都往那邊堆,根據本席調查,這塊土地十多年前已經有人來挖掉裡面好的黑砂去賣,先賺了一次,後再埋廢棄土,再賺了一次!焚化爐底渣處理的行情一噸差不多是1600,這邊如果被填埋了四甲,隨便算都超過一億,比賣地都好賺,如果不遏止,未來台江的魚塭跟農地都不用養殖或耕種了,也不用賣了,全部拿來填廢棄土,就可以賺得油洗洗,那我們台江人的後代子孫要如何在這塊土地上生活下去?
 
所以本席呼籲:
1.      以這幾塊土地的汙染,本席合理懷疑台江絕對不是僅有這幾塊的污染而言,請環保局全面清查這十幾年來在台江的重大公共工程,採樣檢查是否有被偷埋事業廢棄物,讓台江的鄉親可以安心立命,不用擔心受怕。
2.      為了遏止非法掩埋或用合法掩護非法,亂填廢棄土獲取暴利,本席要求主管農地魚塭的農業局,要會同有關單位,建立一套申請程序,所有要在農地漁塭填土的案子,都要先跟農業局或環保局會同申請,農業局要結合環保局負起監督及宣導的責任,讓農漁民不要受騙,也讓廢棄土不要再繼續汙染台江的土地。
 
交通局-停車管理處
因應警察局交通大隊人力不足,持續落實「違規停車零容忍」專案,本市完成中北場拖吊區及東仁場拖吊區簽約4月15日開始執行違停委外拖吊作業!為提高汽車違停拖吊效率,將拖吊業務委由民間業者承辦,業者拖有錢,規定無法達到實質的認知,此舉對增加罰單收入挹注公庫雖有所助益,但一市兩制、我家門口遭拖吊,憤而襲警,拖吊業者旗下公司的車子也多違規停車,(如圖)「只許州官放火,不讓百姓點燈。」商業化過程是否考量人性面,顧及人情合理化,市長524議會答詢時公開宣示,「只要拖吊車未走前就還車」。民眾「哪有法度」拼過委外的三郎。不符實情的簽約,應研議立即終止,免若人口舌圖利特定。
4/15至5/14中北場東仁場汽車5313機車4741兩場合計拖吊10054
 
警察局-交通大隊
交通違規案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7-1條,經「查證屬實」者,應即舉發。
本市本席的安南區:「違規停車零容忍」執法績效,統計第三分局105年1月1日至5月20日,共計取締2,371件,相較去(104)年同期1,019件,增加1,352件。「機車安全GO」執法績效,統計本局第三分局105年4月1日至4月30日(執行1個月),共計取締1,115件,相較去(104)年同期132件,增加983件
第三分局接受交通違規檢舉案1月起到4月20止6062件,市民檢舉開了1786罰單。單海南派出(一)所就300多張。
 
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設置目的,只能當做偵辦刑案或釐清交通事故才提供畫面,若據開單(當場舉發)3百及(單憑照片)9百的罰則認定,民眾不服也需自我申訴,如何辨定臨停或違停,取締違規固然是好事,但是不是也要為了業績(績效),鼓勵人車一台要民眾多加利用,此德政無法實際降低車禍率,各分局(所)光承辦專案行車紀錄器檢舉怎麼消化。請市府及相關單位全面檢討,要用來舉發交通違規,未經「查證屬實」者,舉發程序違法,不能拿來開交通罰單,百業蕭條攸關市民荷包,應立即撤銷(行車紀錄器舉發)案,真正落實2專案美意。
安南區第三分局統計105年1月1日至5月20日A1類與A2類交通事故資料,與去(104)年同期比較,分述如下:
一、A1類累計發生A1類7件、死亡7人,與去(104)年同期發生6件、死亡6人,增加發生1件、死亡1人。
二、A2類
累計發生A2類1513件、受傷1,967人,與去(104)年同期發生1,609件、受傷2,092人,減少發生96件、受傷125人。
105/4月施政總報告
2015/4/9-2016/3/20死亡少1人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/4/9-2016/3/20事故減少1,359件、受傷減少2,105人
 
  
◎都市發展局
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(配合台江國家公園計畫)專案通盤檢討案,本席要求1-40-40m(一等40,40寬)都市計畫道路與竹笩港溪重疊部份,應重新檢討。
 
※1-40-40m都市計畫道路應移到竹笩港溪之西南邊
理由:
1.    竹笩港溪東北岸的紅樹林羣生長良好,若因道路開闢而毀掉紅樹林實在不妥當。
2.    通過鹿耳門溪沿岸的台江國家公園範圍內的土地比較少
3.    不經過媽祖宮墳墓區、古竹筏港溪遺址區、中石化大池仔,以曲線代替直線,由竹筏港溪南岸,接到北汕尾路銜接本田路應是最經濟實惠的路線。
4.    原台南市都市計劃的道路使用分區劃設後,台江國家公園用地公佈實施等於都市計畫道路被洗掉了,此次通盤檢討應慎重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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